关于支持岳阳市、衡阳市加快建设
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深度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优化我省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岳阳、衡阳省域副中心城市能级,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现制定如下支持措施。
一、深化放权赋能改革。按照能放尽放原则,在市场准入、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土地使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金融服务等领域,支持赋予岳阳市、衡阳市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战略保供能力。主动服务国家大局,支撑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建设。支持岳阳建设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衡阳建设国家粮食物流关键节点城市,加快建设国家储备粮源基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粮源供应基地。支持岳阳建设国家煤炭、油气等战略储备项目。争取衡阳布局建设有色金属战略物资储备库,加快推进水口山铜铅锌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支持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推动湖南现代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专项债券对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支持力度,合理扩展园区发展空间。支持衡阳建设盐卤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推动衡阳盐卤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发展。
加快岳阳、衡阳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再制造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体系,建设废旧物品回收网络及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平台;依托虞公港,建设湘江新区湘阴片区工程机械二手设备再制造及维修出口产业园;支持汨罗高水平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持续推进衡阳常宁水口山经开区国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耒阳国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支持衡阳创建国家输变电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特高压输变电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动衡长株潭特高压输变电装备产业集群延链补链、做大做强。壮大衡阳核技术应用产业,以白沙绿岛同位素产业基地为重点,争取中核集团加大在衡阳的产业布局。
省级制造业高地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岳阳、衡阳优势产业项目重点支持。引导省级知识价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金芙蓉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岳阳、衡阳项目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打造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统筹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绿色智能计算、智能制造、化工与有色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智能计量、先进核能等领域人才团队培育、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岳阳、衡阳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支持建设省级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对两市申报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质量认证中心等予以重点支持。支持衡阳依托南华大学建设辐射—线粒体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完善岳阳、衡阳数字基础设施,支持两市纳入全国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支持岳阳、衡阳开展绿电直连,推动建设湘北智算中心。推动岳阳、衡阳与长株潭共同打造低空经济示范场景,加快布局建设低空垂直起降设施、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及低空公共航路配套设施设备。(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交通物流体系。支持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城市。加快推进常岳九铁路、南衡高铁结转纳入国家“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争取衡井吉高铁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
整合相关政策和航空货运资源,支持岳阳三荷机场提升国际货运能力,开展国际货运航线试飞,推动长沙—岳阳一体化创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
统筹省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与岳阳市财政共同投入,重点支持智慧港口和多式联运项目建设,构建以城陵矶港为母港、虞公港为喂给港的内河港口体系,拓展江海联运和国际直航,建设“湘沪非”等通道,提高货运结构中水运占比。
支持岳阳新增航空货运开放口岸,常态化开行东盟铁路冷链班列,在相关省级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岳阳充分利用中非经贸博览会平台,举办对非电力与新能源合作等主题和领域的经贸交流活动,探索建立中非新型易货贸易平台。支持衡阳作为支撑节点参与中欧班列(长沙)集结中心建设,做大做强湘粤非铁海联运联动站点,建设区域货源集聚分拨中心,在基础设施、运力计划、货源组织、通关便利、海外仓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支持岳阳争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引导与岳阳、衡阳产业关联度高的省属国企在货源组织、仓储建设、冷链中心建设等方面重点布局岳阳、衡阳。(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长沙海关、省能源局、省机场管理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区域医疗水平。支持岳阳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衡阳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支持岳阳市中心医院建设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医院。支持衡阳市中医医院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中心和中药特色制剂中心建设。支持岳阳市中心医院和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结合地区病种收治及外域转诊情况,打造一批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支持湖南理工大学、南华大学等加强学科建设。支持湖南理工大学建设化工学科特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以柔性引才方式引进化工学科高层次人才。支持湖南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优质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推动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部属高校,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省属“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与岳阳、衡阳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省级财政对岳阳、衡阳中心城区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给予支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支持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试点。大力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高标准城市大脑,打造一批未来社区。鼓励在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等领域先行先试。支持岳阳、衡阳围绕城镇老旧小区、城市危旧房、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集中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省级城市更新专项资金中予以重点支持,并纳入国省政策性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支持打造湖南入境旅游“第二站”。支持将岳阳楼列入全省建设旅游目的地重点打造的“五张湖南名片”。支持衡阳创建“东亚文化之都”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支持岳阳、衡阳建设离境退税商业街区。支持岳阳、衡阳扩大文化旅游消费,打造周末游、短途游等精品路线,与长株潭等周边地区实现客源互引与消费联动。加大对岳阳、衡阳的城市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要素保障支撑。支持岳阳、衡阳壮大财政实力,加大对岳阳、衡阳转移支付和新增债券支持力度。鼓励岳阳、衡阳积极参与省级金芙蓉子基金组建,引导子基金加大对岳阳、衡阳重点产业发展的投入,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就地转化、优势产业集群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等。实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奖励政策,将市县上划省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当年增量的50%奖励给市县,支持市县统筹用于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支持指导岳阳、衡阳“两高”项目开展“两高”联合评估论证,做好能耗、煤耗、碳排放替代方案和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对岳阳、衡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障,给予岳阳、衡阳市域重点项目林地指标倾斜,完善岳阳、衡阳市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机制,鼓励增加混合用地供给。(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委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总结评估,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在省级层面协调处理岳阳、衡阳推进重大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创新中存在的困难。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给予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支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岳阳市、衡阳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